公共广播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简称《规范》),已于2008年7月通过建设部和信产部联合审查,送批待颁布。该标准把公共广播系统分成三类:业务广播、背景广播、紧急广播。各类又按其品质分成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区分见表1。

* 紧急广播的“应备功能”还有其它规定,此处仅限等级有所区分的功能。详见《规范》
** 现场信噪比≥12dB
* 讨论之一为“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讨论之二为“公共广播系统的音质评价”
一、公共广播系统类别的划分
此前,有关公共广播系统的类别,有几种说法:业务性广播、服务性广播、背景音乐广播和消防广播等。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没有明确的界限,大体上属于本单位事务的广播称为业务性广播,而像寻人、寻物和新闻等称为服务性广播。关于背景音乐广播和消防广播,不言自明。
《规范》把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归结成一类——业务广播。事实上,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不仅界限不十分明确,关键是它们对系统的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没有必要不嫌繁琐地予以区分。
“背景音乐广播”这一命题,在编制组中曾经引起过争论。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背景音乐”应是一种声音非常轻的、不妨碍人们交谈的、无明显节奏的音乐。因此,如果定义“背景音乐广播”,则首先应限制其声压级。这显然与我国广大用户的理解不同。比如集市和一些主题公园,会播送背景音乐来烘托环境气氛;又比如在开会前、下班铃响后,人们习惯播送背景音乐,以充实等待开会和等待开饭这一段“无聊”时间。这些场合把声压级限制得很低,未必能为我国用户所接受。
另一种意见认为,有许多用于烘托环境气氛的声音广播不一定是传统意义的“音乐”,可能是发射火箭的轰鸣或者是野生动物的嗥叫,背景音乐不能涵盖这种用途。
所以,《规范》提出了“背景广播”这一命题,并定义为——“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旨在渲染环境气氛的广播,包括背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关于“消防广播”,《规范》编制组认为有必要扩展其概念。除火灾外,当今社会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比如恐怖袭击、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地震、海啸…等等。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公共广播系统都应当有所应对。所以把“消防广播”拓展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广播”。
二、公共广播系统的等级划分
公共广播系统也是一种“扩声系统”。在现行的有关扩声系统标准中,原则上是以系统的电声指标来划分等级、考量优劣。
公共广播系统当然也应考量其电声指标(见表1)。但《规范》认为,并不是所有电声指标都应该分等,尤其是不应以声压级的高低分等[1]。而有关“音质”和“漏出声”等指标则需分等。“音质”指标的重点在语言传输指数(STIPA)和信噪比[2]。
《规范》规定,公共广播系统还应该按其功能的强弱程度进行分等。
公共广播系统同厅堂、影剧院等所谓“专业”的扩声系统有一个显著差别:前者主要是用于“管理”的,即作为使用单位指挥日常运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种工具。而后者主要是用于“作秀”的,即为演出、开会扩声。所以公共广播系统的优劣,不仅在于重放声的音质,还在于其可以提供的、利于使用单位实施管理的功能。据此,《规范》定义了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各种公共广播系统应该具备的最低限度的功能”,并以“应备功能”的强弱作为考量系统等级的一项重要指标。
几种与“应备功能”有关的术语定义如下(不言而喻者除外):
广播优先级airingpriority广播信号源播出的优先等级。当有多个信号源拟对相同的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的信号能自动覆盖优先级别低的信号。
一键到位onetouchready只需操作一个键(或一个按钮、或一个开关),就能进入指定工作状态(如紧急广播状态)。
寻呼paging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的广播区发布的广播。
寻呼台站callstation独立于广播对讲主机以外的,可以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
强插override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它信号;或强行唤醒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布紧急广播。
分区管理zonemanagement把公共广播服务区分割成若干个广播分区;各个广播分区可分别选通、关闭或全部选通、关闭。
矩阵分区zoningwithmatrixmode一种以矩阵方式管理的分区方法。各个广播分区不仅可以分别选通或关闭,而且可以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分区播放不同的信号。
分区强插zoningoverride有选择地向某个或多个广播分区进行强插而不影响其它广播分区的运行状态。
远程监控remotecontrolandmonitor在公共广播机房(或公共广播系统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监控公共广播系统运行。

* 紧急广播的“应备功能”还有其它规定,此处仅限等级有所区分的功能。详见《规范》
** 现场信噪比≥12dB
* 讨论之一为“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讨论之二为“公共广播系统的音质评价”
一、公共广播系统类别的划分
此前,有关公共广播系统的类别,有几种说法:业务性广播、服务性广播、背景音乐广播和消防广播等。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没有明确的界限,大体上属于本单位事务的广播称为业务性广播,而像寻人、寻物和新闻等称为服务性广播。关于背景音乐广播和消防广播,不言自明。
《规范》把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归结成一类——业务广播。事实上,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不仅界限不十分明确,关键是它们对系统的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没有必要不嫌繁琐地予以区分。
“背景音乐广播”这一命题,在编制组中曾经引起过争论。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背景音乐”应是一种声音非常轻的、不妨碍人们交谈的、无明显节奏的音乐。因此,如果定义“背景音乐广播”,则首先应限制其声压级。这显然与我国广大用户的理解不同。比如集市和一些主题公园,会播送背景音乐来烘托环境气氛;又比如在开会前、下班铃响后,人们习惯播送背景音乐,以充实等待开会和等待开饭这一段“无聊”时间。这些场合把声压级限制得很低,未必能为我国用户所接受。
另一种意见认为,有许多用于烘托环境气氛的声音广播不一定是传统意义的“音乐”,可能是发射火箭的轰鸣或者是野生动物的嗥叫,背景音乐不能涵盖这种用途。
所以,《规范》提出了“背景广播”这一命题,并定义为——“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旨在渲染环境气氛的广播,包括背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关于“消防广播”,《规范》编制组认为有必要扩展其概念。除火灾外,当今社会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比如恐怖袭击、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地震、海啸…等等。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公共广播系统都应当有所应对。所以把“消防广播”拓展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广播”。
二、公共广播系统的等级划分
公共广播系统也是一种“扩声系统”。在现行的有关扩声系统标准中,原则上是以系统的电声指标来划分等级、考量优劣。
公共广播系统当然也应考量其电声指标(见表1)。但《规范》认为,并不是所有电声指标都应该分等,尤其是不应以声压级的高低分等[1]。而有关“音质”和“漏出声”等指标则需分等。“音质”指标的重点在语言传输指数(STIPA)和信噪比[2]。
《规范》规定,公共广播系统还应该按其功能的强弱程度进行分等。
公共广播系统同厅堂、影剧院等所谓“专业”的扩声系统有一个显著差别:前者主要是用于“管理”的,即作为使用单位指挥日常运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种工具。而后者主要是用于“作秀”的,即为演出、开会扩声。所以公共广播系统的优劣,不仅在于重放声的音质,还在于其可以提供的、利于使用单位实施管理的功能。据此,《规范》定义了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各种公共广播系统应该具备的最低限度的功能”,并以“应备功能”的强弱作为考量系统等级的一项重要指标。
几种与“应备功能”有关的术语定义如下(不言而喻者除外):
广播优先级airingpriority广播信号源播出的优先等级。当有多个信号源拟对相同的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的信号能自动覆盖优先级别低的信号。
一键到位onetouchready只需操作一个键(或一个按钮、或一个开关),就能进入指定工作状态(如紧急广播状态)。
寻呼paging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的广播区发布的广播。
寻呼台站callstation独立于广播对讲主机以外的,可以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
强插override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它信号;或强行唤醒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布紧急广播。
分区管理zonemanagement把公共广播服务区分割成若干个广播分区;各个广播分区可分别选通、关闭或全部选通、关闭。
矩阵分区zoningwithmatrixmode一种以矩阵方式管理的分区方法。各个广播分区不仅可以分别选通或关闭,而且可以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分区播放不同的信号。
分区强插zoningoverride有选择地向某个或多个广播分区进行强插而不影响其它广播分区的运行状态。
远程监控remotecontrolandmonitor在公共广播机房(或公共广播系统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监控公共广播系统运行。